将微软列为“第一被告”是民愿所在?
来源: IT商业新闻网 作者:网友投递 时间:2008-7-15 10:22 点击:2704

    7月5日,远在无锡的永中科技总经理曹参专程赶到了北京。当天下午,在中关村某处僻静的会馆中,他向到场的20多位业内人士提出了一个观点:呼吁政府将微软列为中国反垄断法的“第一被告”。(7月12日《财经时报》)

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从起草到审议,前后经历了十三年,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,反垄断法对保障国家市场经济安全和公平竞争至关重要,被称为“经济宪法”。由于一直以来反垄断方面都还没有完整的法律界定,一些垄断的现象,一些垄断的行为难以理清。

    那么《反垄断法》实施,面对千头万绪的垄断行为,该从何处入手,该向谁宰向第一刀?这个回答是肯定的,早在前不久,腾讯科技就“国内盗版与垄断”这一话题 进行的调查显示,94.82%的网友认为,微软在中国存在垄断行为,这就是公众的呼声。如今业内人士又提出非常一致的观点,如此看来,把微软列为《反垄断 法》第一被告是人心所向。

    为什么列微软为“第一被告”这么集中,这么一致,仅举几例:一是微软采用“欲擒故纵”的战略,先纵容盗版,做免费广告,等到知名度大增时,反戈一击,将不少企业告上法庭,索赔金额狠之又狠,少则数十万,多则几千万,甚至采取低下的手段恐吓一些企业。

    二是微软等软件巨头把中国市场的产品价格定得太高,甚至超过美国本土水平,导致盗版软件在中国市场盛行。三是借助于市场垄断和技术垄断,通过不开放兼容接口以及捆绑销售等做法,遏制本土企业的生存空间,进而维护自己的垄断地位和暴利。

    微软在其它国家却不敢如此的嚣张,处处的小心翼翼。这是因为有一把明晃晃的尚方宝剑,那就是反垄断法。世界各国对微软严防厉罚:2004年3月,2006年7月欧盟分别两次对微软公司处以巨额罚款;韩国也不甘示弱对微软进行了罚款。

    就是在其得天独厚的国内,2001年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和微软公司达成了一项临时性协议,宣布就“美国诉微软公司垄断案”双方进行庭外和解。而中国《反垄断法》的长期缺失,微软的气焰难以收敛。

    《反垄断法》正式实施是个契机,公众盼望了多年。既然有法,就的依法办事,执法必严。如果《反垄断法》没有实施之前,想着,盼着,而此法出来,又无从下手,找不准对象,只能是“叶公好龙”;如果以为微软是个国际大名家,而惧于其的威势,那是对法律威严的亵渎。

    业内人士一致提出:呼吁政府将微软列为中国反垄断法的“第一被告”。不仅是保护自身的利益,更重要的保护民族企业的利益,也是为了进一步的反盗版,维护市 场经济秩序的有力选择,只有坚决的反对垄断,才能使市场公平公正健康发展,只有把微软列为“第一被告”才能起到震慑的作用。

  登陆  注册

我来说两句
:) ^v^ ^,^ :') *.*lll ^:^ **\ ^^? :$ ^u^ ^x^ :( :D :'( :o :P ^o^ :-| :handshake :victory:

最新评论

删除 引用 佈加迪   post at 2008-8-15 09:44:42

在中国搞反垄断?哈哈哈,笑死人不偿命哇

支持(0) 反对(0) 举报

删除 引用 billwoods   post at 2008-7-29 18:09:43

顶,微软的丑恶行径在中国也将会被惩罚

支持(1) 反对(1) 举报

删除 引用 langzi51   post at 2008-7-22 21:38:08

搞笑的很,人家垄断是人家的本事,靠的是技术,总比中国××公司、中国××公司等等一大堆靠政策扶持的公司,拿着十几亿纳税人的钱不作为的不要脸的公司好。不爽你不用就是了,又没强迫你用!

支持(2) 反对(2) 举报

删除 引用 langzi51   post at 2008-7-22 21:37:59

搞笑的很,人家垄断是人家的本事,靠的是技术,总比中国××公司、中国××公司等等一大堆靠政策扶持的公司,拿着十几亿纳税人的钱不作为的不要脸的公司好。不爽你不用就是了,又没强迫你用!

支持(2) 反对(1) 举报

删除 引用 maxfield   post at 2008-7-17 12:41:08

坚持反对把微软列为第一被告.
请不要以民意来说事.
除了office,我拒绝使用其它任何办公软件.

支持(1) 反对(2) 举报

删除 引用 douwei   post at 2008-7-15 21:43:52

先占沙发!!绝对的狂顶啊~~~微软太~~XX~~了~~~现在有法了!就要拿这样的知名公司开刀啊~~~~顶了~~~

支持(2) 反对(1) 举报

  查看全部评论……(共25条)